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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EMBA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及有关要求
时间:2011-05-20 00:00    点击数:

一、基本程序

1.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。

2.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,宣布答辩有关规定。

3.答辩人介绍论文写作情况:选题的意义、内容、创新及待解决的问题(介绍时间为15-20分钟)。

4.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进行评议,提出优点,指出不足并对论文进行提问。

5.答辩人退场,准备回答问题(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)。(提倡安排即席答辩)

6.答辩人进场回答委员的提问。

7.答辩人退场,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、表决(注意简明宣布评阅人评阅意见)。

8.答辩人进场,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果。

9.答辩结束。

二、有关规定

1.论文答辩时必须宣读校外专家评阅结论性意见和评价成绩。

2.在学生陈述和答辩时,答辩委员(教师)一般不要打手机或接听手机,不要随意进出,影响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3.若安排全天论文答辩,建议中午进餐不安排饮酒,教师应适当午休,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,以免影响下午论文答辩质量。

4.论文答辩单位时间不得超过4人。

以上论文答辩程序及有关要求请各答辩小组认真执行,以确保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质量,体现武汉大学的传统治学风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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